近日,根据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房屋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济建发〔2021〕31号)、《关于印发济南市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评价评分标准的通知》(济建发〔2021〕64号)、《关于印发济南市工程监理企业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评分标准的通知》(济建发〔2021〕65号)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房屋建筑领域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工作,济南市房屋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60.208.94.130:81/xypjqy/)自2021年12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
2021年12月31号之前,前期已参评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其信用评价结果仍采用《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并启用2021年上半年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济建发〔2021〕40号)(查询方法:打开管理平台,点击页面左上角“2021年上半年信用评价结果”,输入公司名称查询)。2022年1月1日起,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将实时公布,企业可登录管理平台维护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信用评价结果。相应信用评价结果也将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时应用于招投标或者其他行业监管工作中。